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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慈善会 2019 年“安心善居”项目工作方案

发表时间: 2017-07-24 15:24:15

作者: 陈村慈善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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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发挥社会慈善扶贫济困作用,改善我区困难群众居住 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结合 2018 “安心善居”项目工作经

验和实际情况,特制定顺德慈善会 2019 “安心善居”项目工作方案。

一、 基本原则

(一)坚持安全、经济、适用原则。按照“安全、适用、经济”原则实施改造,主要是对房屋修缮、安全(含无障碍) 改造、居住设施增加等进行修缮。对于经入户勘查发现无法通过普通修缮以消除居住住房安全隐患的,可以“一事一议”方式申请拆建或重建。有无障碍改造需求的困难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具体改造标准参照《2019 年顺德区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实施方案》执行。

(二依法依规、合理安排的原则。房屋修缮工程需做好现 场勘查、出具方案、预算报价、组织施工、工程监督、竣工验 收等环节。申报拆建或重建的房屋必须符合镇和村庄规划,办理相应的用地、规划报建手续,按原址原规模拆建或重建。拆建或重建过程中,村(居委会必须合理安排困难群众的临迁 安置工作。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要规范程序,公开申请条件、审核结果、改造方案、资金预算等有关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二、实施对象

顺德区在册低保、低保临界家庭,以及独居的“五保户”、“三无”人员 。统计时间截至 2019  1  31 日。

有房屋修缮或迫切改造需要的其他困难家庭,重点 2018 年至 2019 年间,获得区、镇街道相关政府部门救助过的危重病患者家庭、一二级残疾人士家庭、困难长者等。

三、实施时间

2019  2 月至 2019  11  31 日前。

(一) 摸底筛查:2019  2 月至 3 

(二) 评估报价、预算申报:2019  4 

(三) 工程施工:2019  5 月至 9 

(四) 验收抽查:2019  10 

(五) 资料归档:2019  11 

四、实施办法

针对修缮预算在 8 万元以下 8 万元的修缮个案,按普通修缮办法实施;针对无法通过简单修缮消除住房安全隐患且单宗修缮预算超过 8 万元的个案,按“一事一议”办法实施。

(一)项目操作模式:

1、区慈善会统筹模式。由区慈善会引入第三方提供全过


程咨询服务,具体是指由区慈善会聘请顺德区造价与监理协会负责开展入户勘查、出具施工方案、编制工程量预算清单、造价审核、招标及工程验收等相关工作(详见《2019 年度顺德区慈善会“安心善居”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方案(征询意见稿)》

(街道慈善会负责协调村(社区、住户、施工方等, 开展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的日常监理、施工进度控制、资料申报等相关工作。

2、由镇(街道)慈善会统筹模式。各镇(街道)慈善会沿用 2018 年项目操作方式,由镇(街道)慈善会统筹整体项目推进,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具体是指镇(街道慈善会负责组织专业人员现场勘查、出具施工方案、预算报价、组织施工、工程监理、竣工验收等一系列环节。

区慈善会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施工报价进行审核、对验收情况进行抽检。验收不合格的由镇(街道慈善会敦促整改, 完成整改并验收合格方可办理结算。

(二)工作流程:

拟通过“一事一议”予以解决的个案,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1、申报“一事一议”的基本条件以下条件必须全部具

备)

(1) 符合申报“安心善居”项目的困难家庭,由于所居

 

住的***房屋存在严重的安全问题(如:房屋结构严重损坏、


承重能力严重削弱等)无法通过对房屋普通修缮消除安全隐 患,需要对房屋拆建或重建的。

(2) 经入户勘测,拆建或重建所需费用超过“安心善居”项目单宗预算的即超过 8 万元上限的

(3) 需实施拆建或重建的房屋产权应清晰无争议、无抵押、无贷款,且必须符合用地报批、规划报建有关规定准予报建。属于困难群众的自有产权房屋的,由村(居委会民政专 干协助困难群众完成用地报批、规划报建等相关手续;属于困难群众租住或借住的房屋(房屋产权不属于困难群众,可按 “安心善居”项目计划申请修缮,但不纳入“一事一议”进行 拆建或重建。

2、“一事一议”个案工作程序

1)申请。符合纳入“一事一议”条件的困难家庭,自愿向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2019 年安心善居一事一议项目申请表》,并提供“安心善居”项目申报所需资料。

2)核查。村(居委会在接到困难家庭申请后,应协调顺德区造价与监理协会派出的有资质的单位在三个工作日内 入户核查房屋结构是否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成危险构件, 随时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重能力,并拍照取证、出具规范的施工方案和工程预算表。

选择由镇(街道)慈善会统筹模式的,镇(街道)慈善会自行组织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入户核查、预算报价。


经现场观测可比较明显认定需重建方能保障居住安全的, (居委会在完成核查后三个工作日内核查结果、施工方案、工程预算表等有关资料提交镇人社局确认。对于现场观测未能明显确认是否存在严重结构安全的,由村委会联系顺德区造价与监理协会安排房屋鉴定机构入户核查,以专家鉴定意见为准。

3)公示。镇人社局对村(居)委会提交的核查资料进行审核,核实申报资格和施工方案、预算的合理性、经济性。重建方案原则上是以满足受助对象基本生活需要,原址原建筑面积重建,具体视重建地块及受助对象实际情况而定。通过审核的名单在三个工作日内反馈村(居委会,公示五日。公示期结束无异议的,村(居委会将申报资料和审核、公示结果等所有资料报送镇(街道慈善会,由镇(街道慈善会统一归集全镇纳入“一事一议”的情况,在 2019  4  30 日前函告区慈善会启动“一事一议”程序。

(4) 办理用地、报建手续。村(居委会在公示期结束后,并报送有关资料至镇(街道慈善会后,应加紧协助困难群众办理用地报批、规划报建等相关手续。待用地、报建等相关手续完成后,向镇(街道慈善会补充提交用地批准书、规划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对于无法办理用地、规划相关手续的,将不准予拆建或重建。

(5) 组织评议。区慈善会在 5  10 日前整理收集到的“一


事一议”情况及相关资料,组织专家评议会,就施工方案、预 算表等合理性、经济性进行复审,复审意见就在会后三个工作 日内反馈镇(街道慈善会。通过复审且用地报批、报建等相 关手续完善的,可由镇(街道)慈善会组织启动施工。

(6) 临迁安置。施工前,村(居)委会应妥善安排好困难群众的临迁安置工作。

(7) 施工、监督和验收。采用区慈善会统筹实施模式的,由区慈善会组织第三方机构负责工程招标,组织中标单位进场施工;施工过程,由镇(街道慈善会安排专人进行施工过程监理,确保施工安全、建筑质量和施工进度并做好相应监督记录。竣工后,镇(街道)慈善会组织村(居)委会、申报人、专家对照施工方案和预算表进行竣工验收,参与验收的人员在验收表签名确认。

选择由镇(街道慈善会统筹模式的,镇(街道慈善会自行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施工,并做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8) 验收走访。镇(街道)慈善会在 10  31 日前将验收情况报告反馈区慈善会,并配合区慈善会组织的专家走访。经专家走访认为验收不合格的,镇街道慈善会应敦促施工方按专家意见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予结算。

(9) 请款及结算。项目采用分两期划拨款项,通过区慈善会复审且已具备用地、报建手续的,由镇(街道慈善会向


区慈善会书面申请首期资金;通过专家走访验收合格后,镇(街 道)慈善会可申请划拨项目尾款,办理结算。

(10) 资料归档。区慈善会在组织专家复审后,相关资料交由镇(街道)慈善会保管并制作“一户一档”。镇(街道慈善会应定期入户监督施工工程并形成书面记录归入档案,  竣工验收后提交验收情况报告至区慈善会。

五、资金保障

(一)2019 “安心善居”项目工程费用:由区镇两级慈善会共同配资,配资比例、资金申请流程按《顺德区慈善会2018 年安心善居项目实施方案》执行。

(二咨询服务费用问题:对于采用区慈善会统筹实施模 式的,咨询服务费用由区慈善会承担。

对于选择由镇(街道慈善会统筹实施模式的,除工程费 用、区慈善会在审核过程中聘请专家评审及走访的费用以外的所有费用由镇(街道)慈善会承担。

(三临迁费用、竣工后房屋产权办证费用由困难群众 自行承担。

对于符合区危房改造政策资金补助的,由镇慈善会负责收集资料、申请补助资金,相关补助资金归口 本项目专账。

六、其他事项

(一)村(居)委会应积极发动符合申报条件的困难群众


申报,并对所有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镇(街道人社局、慈善会应对村(居委会所提 交的申报资料进行严格审核,如有必要可组织专家对施工方 案、预算等进行审议,提高审核程序的专业性和严谨性。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区慈善会适时补充完善。

请各镇街道慈善会于 4  17 日前提交选择采“区慈善会统筹实施模式”或“镇(街道慈善会统筹实施 模式”的书面确认函加盖公章,电子版及纸质件和《2019 年安心善居项目帮扶情况汇总表》至区慈善会,联系人:麦桂妹,联系电话:22222323。

 

佛山市顺德区慈善会2019  4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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